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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公布炭邊境調整機制草案,環保署修法攜手產業減碳
2021-07-19

  歐盟執委會於今(2021)年7月14日公布2030年降低55%溫室氣體排放的「55套案」(Fit for 55)一系列立法提案,其中最被世界各國所關注者為碳邊境調整機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 CBAM)草案。環保署表示,為跟進國際減碳趨勢,展現我國減碳決心,將加速實施碳定價,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(下稱溫管法),增加徵收碳費機制,同時掌握歐盟CBAM產品碳含量的計算方式,協助國內產業瞭解其產品碳含量,做好與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接軌的準備。氣候變遷是一個需要世界各國共同解決的全球性問題,在歐盟加嚴減碳目標及加深減碳力道之際,推動CBAM目的在於促使貿易夥伴國負擔與歐盟境內產業相同的碳成本,避免其產業外移至其他碳管制較為寬鬆的國家或區域,形成「碳洩漏」,以維護歐盟境內產業競爭力,同時促使貿易夥伴國減少碳排放。   環保署表示,根據草案內容,歐盟CBAM將自2023年起逐步試行,初期僅適用於進口的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及電力等碳洩漏風險高的產品,進口商僅需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(產品碳排放量之計算公式 = 單位產品之碳含量 × 進口產品數量),無須支付費用;至於2026年正式實施後,進口商必須向歐盟購買「CBAM憑證」(CBAM certificate),以繳交進口產品碳排放量的費用,而CBAM憑證的價格係依據歐盟排放交易(ETS)每週碳權拍賣的平均收盤價格計算。依照前述說明,單位產品碳含量越低,需繳交的憑證越少,但是產品碳含量是多少,需要提出證明,如果無法提出證明,就要以歐盟的預設值來認定。因此,如何計算產品碳含量也是重要的工作。另外,若能夠向歐盟提出該產品已經在原生產國支付碳成本的證明,則可獲得費用減免的優惠。   環保署說明,將修正溫管法完備碳定價機制,新增授權徵收碳費條文,並專款專用於發展國內低碳技術及低碳產業綠色轉型,可增加我國產業競爭力,亦可減低歐盟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對產業衝擊。另將掌握歐盟CBAM產品碳含量的計算方式,協助國內產業瞭解其產品碳含量,並逐步建立我國產品碳含量查驗機制。   環保署指出,除歐盟外,美國、日本等國也表示未來可能會針對進口產品徵收碳費,國際間採取貿易政策,以因應碳洩漏風險的手段儼然已勢在必行。環保署會密切關注國際減碳措施發展,並與國內相關產業等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及討論,提出適宜我國的因應作法,協助國內產業做好準備。

外部連結:https://enews.epa.gov.tw/Page/3B3C62C78849F32F/eef89242-94ca-4788-9ce6-bf7b4ffffd25